以清理促规范 以规范提效能
为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函〔2025〕15号)要求,常德市民政局对以常德市民政局名义或牵头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此次清理,发布了《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决定重新公布《常德市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常德市社会组织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2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确认《常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常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常德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常德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办法》《常德市城区遗体接运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原有的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程。今后,常德市民政局将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核、清理三方面入手,严把三关,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助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质增效,从源头上护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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